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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活动类型:
- 出外郊游
- 开始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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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1-11 00:00 至 2009-1-11 00:00 商定
- 活动地点:
- 内详
- 性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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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限
- 已报名人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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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人
- 剩余名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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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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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召集活动,多多包含、多多支持...:I 希望大家在2009年如梅花般的坚韧不拔,不屈不挠,奋勇当先,自强不息:^) 【行走线路】马峦 【活动主题】休闲活动。可能的看梅花、吃狗肉、晒太阳 【安全提示】统一行走,谢绝独行客。 【线路难度】一般山路,累计爬高800m左右,累计线路长度20km左右。 【限制人数】12 【活动时间】1月11日(周日)早9:00集合,9:20出发。不等人,不罚款,谢绝临时加入。 【集合地点】请看悄悄话 【费用】,公共费用无,其他AA制。 【给养装备】 1、1.5升饮用水、 午餐可选择自带或一起FB。 2、登山鞋或军胶(即解放鞋)以及备用军胶、双肩背包、长裤、雨披、头灯、常备药品、太阳帽、垃圾袋、出入关有效证件。 【注意事项】 [$nbsp][$nbsp]1.凡报名人员视同默认户外活动规则,活动中个人如有意外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责任; [$nbsp][$nbsp]2.活动中听从指挥,发扬团队协作精神,倡导自助与必要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; [$nbsp][$nbsp]3.垃圾不集中打包,自己带走自己的垃圾,提倡环保; [$nbsp][$nbsp]4.如因故取消活动,将于活动前一日12:00之前在本帖通知,敬请留意, [$nbsp][$nbsp]5.出发前会检查给养、装备,不符合要求者将被劝退; [$nbsp][$nbsp]6.请尽量带备用衣物,FB时如餐馆有其它就餐人士,不可过分喧哗,保持驴子的良好形象。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,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,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。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,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。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,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、收队及财务官。 谢谢前辈的贴子。! |
已通过 (8 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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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 |
申请时间 |
茶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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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晚了 |
2009-1-11 22:47 |
由走的棋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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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不了555555555,替我走走花运拉 |
2009-1-10 22:20 |
小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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妖精的第一次,留给其他人 |
2009-1-10 15:27 |
最后的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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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天去跑步版打酱油了,精神支持。 |
2009-1-10 14:37 |
力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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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了,晚了,只能做個背后黙默支持您的男人. |
2009-1-10 10:08 |
豆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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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苏的第一次?麻烦你们帮我多蹂躏蹂躏啊!我精支! |
2009-1-9 22:16 |
润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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妖精的第一次,留给其他人 |
2009-1-9 22:09 |
也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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肯定要去 |
2009-1-9 19:38 |
曼陀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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妖精的第一次得去踏几脚糟踏糟踏,哈哈 |
2009-1-9 19:37 |
游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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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活动!已经有局,狗肉俺喜欢啊 |
2009-1-9 18:09 |
游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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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日有要事办,只有流口水的份啦:( |
2009-1-9 16:27 |
顽固的石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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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惜有事,只能精神支持! |
2009-1-9 16:06 |
高山飞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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妖精的第一次,可惜周末有事,精神支持 |
2009-1-9 15:34 |
悠悠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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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1-9 15:24 |
山水相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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妖精的第一次啊!精神支持~ |
2009-1-9 15:18 |
哈蜜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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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个坑.好久没见大家了.十分想念! |
2009-1-9 11:51 |
会跑步的蜗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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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鸡去 |
2009-1-9 11:25 |
东邪西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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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我在,大厨们都会发火的,扔锅铲就不好了吧 |
2009-1-9 11:21 |
鈴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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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了 |
2009-1-9 11:13 |
杨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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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末有事,只有精神支持了 |
2009-1-9 10: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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