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关于杀人游戏(ZT) 游戏规则: 1、参加人数以10人—20人较好,最佳人数12—16人,设法官一名。法官准备11张扑克牌,其中3张a,5张为普通牌,3张k。众人坐定后,按某一顺序将每人从1-N编号,此号为以后杀手或警察指认时的序号,法官将洗好的11张牌交由大家抽取。抽到普通牌的为良民,抽到a的为杀手,抽到k的为警察。不要让别人知道你抽到的是什么牌。 2、法官开始主持游戏,众人要听从法官的口令,不可作弊。 3、法官说:黑夜来临了,请大家闭上眼睛睡觉了。此时只有法官是"明眼人"。 4、法官又说:杀手睁开眼睛,出来杀人。听到此令,只有抽到a牌的三个杀手睁眼互相认识一下,成为本轮游戏中最先达成同盟的群体。经简单商协后由任意一位杀手示意法官,杀掉在座闭眼中的任意一位。( 在此过程中,法官应该以手拍击桌面,掩饰其它动静和声音) 5、法官看清楚手势后说:杀手闭眼,警察睁开眼睛。抽到k牌的警察相互认识后,可以怀疑闭眼的任意一位为杀手,同时,法官向警察示意怀疑对象是否杀手,法官可以给一次暗示(点头yes摇头no)。。( 在此过程中,法官应该以手拍击桌面,掩饰其它动静和声音) 6、完成后,法官说:所有人闭眼。稍后说:天亮了,大家都可以睁开眼睛了。 7、法官宣布谁被杀了,此良民为第一个被杀之人。被杀者可以留下遗言,说罢,被杀者在本轮游戏中将不能够再发言。法官主持众人从被杀者下一个人开始顺时针挨个陈述自己的意见,提出自己的怀疑对象。(不能不提,也不能指正自己) 8、陈述毕,会有几人被怀疑为杀手。被怀疑者按顺时针为自己辩解。然后由法官主持大家按 逆时针的顺序举手表决选出嫌疑最大的若干人(每人在一轮中只能投票一次),并由这些人作最后的陈述和辩解。( 如果有一人得票超过半数则直接宣告死亡。如果没有超过半数,则由得票数头两名的人进行辩护,如果有一个以上的人得票同时最高,则这几个人进辩护。例:10票,分票为5,2,2,1,则票数为5,2,2的人进辩护;分票为3,3,3,1,则票数为3的三个人进辩护。)再次投票后,杀掉票数最多的那个人( 如果此时有多人得票数相等,则由法官采取抽签或抛硬币方式决定谁被杀死)。被杀者如是真正的凶手,不可再讲话,退出本轮游戏。被杀者如不是杀手,可以发表遗言。 9、在聆听了遗言后,新的夜晚来到了。又是杀手出来杀人,然后警察确认身,然后又都在新一天醒来,又有一人被杀。继续讨论和杀掉新的被怀疑对象,如此往复。 游戏结束 当杀手全部被揪出则好人胜出;如果活着的杀手与好人人数相等,则杀手胜出(因为这样杀下去最后剩下的必是杀手),杀手杀掉全部的警察或良民则杀手可获胜,比赛到此圆满结束。 注:这里说的人数相等,是指每轮轮比赛开始时刻,活着的杀手与好人数目相等。 二.对参加游戏的建议 1、参加人员要顶住诱惑,比赛结束前绝对不偷看别人的牌和黑夜时睁眼偷看偷听,也就是说,绝不作弊。否则只会使自己对游戏索然无味,同时也会使游戏并的平淡无奇。 2、有经验的法官可以小心地调整比赛,使之更加均衡。如果好人方面极度混乱,溃不成军,可以在杀手方的同意下,澄清部分混乱,让好人重新投入战斗。如果好人方太厉害了,杀手方局势垂危,可以考虑制造一些混乱,增加好人方的难度和比赛的水平。但是,一定要作得非常高超,否则会适得其反,加速弱势一方的崩溃。因为在比赛结前的任何一刻,局势都不会是象表面那样,各人都很聪明,又很混乱,情况的发展往往出人意表。( 只有意外频出和局势跌宕起伏才能显出游戏的魅力) 3、第一轮被杀的人也不必郁闷,因为你仍是游戏的参与者,你仍可和其他人一样倾听各人的陈述和做出自己的判断,只是你没有了发言权和投票权,同样,游戏结束时,你仍能享受到游戏的乐趣。 4、比赛结束之后,法诧异和所有参加人员可以简短发表评论,回忆,总结。这一方面可以提高水平,同时也可回味游戏的精彩部分。 |